隆昌县26岁的王小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,收集大量个人资料后冒名办理了19张某银行信用卡。之后用“以卡养卡”的方式,共恶意透支29万余元。靠着这笔钱,他还开起了自己的咖啡馆……近日,该案由成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王小强犯信用卡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2012年的一天,王小强意外捡到一张身份证,因为照片里的人和自己长得十分相似,于是他决定办张信用卡套现消费。在找人伪造某建筑工程公司印章后,王又伪造了工作证和收入证明。利用这些材料,王小强办理了首张信用卡。这一次造假经历让王小强激动不已,认为有漏洞可钻。
之后,王冒充银行职员,在成都金牛区荷花池、大成市场等地收集相关资料,最终共办理19张信用卡,并恶意透支,每张卡透支额度在3万至8万元之间不等。王小强用“以卡养卡”的方式,在一年多的时间里,恶意透支292039元。
除日常开销外,王小强还抽出20万元在凯丹广场开了家咖啡厅。不过,据王办卡的银行估算,加上被套现的29万余元和利息4万余元,不算滞纳金,损失约在33万余元。
不过,2014年年初,因其中一张信用卡已经三次延迟还款,该银行一位职员致电持卡人,但电话打不通。无奈之中,该
文章关键词: 恶意透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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